賴先生帶來了他在貼文中所指的問題米粒
兩次自掏腰包的檢測結果給了想要維權的賴先生一記響亮的"耳光"
無論是超市退貨理賠,還是主管部門究責,都需要"證據"
深圳新聞網9月27日訊(記者 王海婷 陶靜)一堆看上去發(fā)黃變質的米粒,經國家指定權威機構檢測后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想要為一家人"拉肚子"維權的賴先生于是無奈地卡在了"證據"上。日前,網友"裸奇點"在深網論壇上發(fā)帖《羅湖疾控中心將發(fā)霉米檢測為合格米,太神奇了?。?》,引來眾多網友圍觀。記者幾經輾轉聯系到發(fā)帖人,摸清事件的來龍去脈的同時,也體會到他作為一個普通百姓在食品問題維權過程中的無助和無奈。
開袋新米煲粥 一家人吃到腹瀉
賴先生告訴記者,2010年11月13日,他打開兒子前幾天從超市買回來的一袋"禾珠長粒香米"煲粥,全家人吃后紛紛出現腹瀉癥狀,醫(yī)生診斷為"吃了變質的東西所致".賴先生回頭去查那袋 "禾珠長粒香米"時才發(fā)現,里面有些米粒已經變黃、結塊,聞起來還有奇怪的味道。"因為我視力有問題,開始煮粥的時候也沒太注意,也沒想到生產日期這么近的米會有問題".
記者從賴先生提供的包裝袋上看到,這一包10公斤裝的"禾珠長粒香米"生產日期顯示為2010年10月19日的,保質期為12個月,尚在保質期內。
賴先生隨即來到購買此袋大米的吉之島東湖店反映問題,"當時超市負責人查看了同一批號的大米,說已經全部賣完了,并留下一部分米稱要送檢,讓我一個月后去拿檢測報告。"
2個月后,吉之島方面告訴賴先生,已聯系生產廠家,但廠家表示因為大米已經開包,無法保障質量問題,超市方面也拒絕提供檢測報告。
"發(fā)黃發(fā)臭"米被檢合格 "我簡直傻眼"
幾經周折,在"廠家拒絕提供檢測報告,超市要證據才肯談退貨、理賠"的情況下,經工商部門協(xié)商,賴先生決定自己掏錢將米送檢。"為了保留證據,從發(fā)現米有問題的那一天起我就將剩下的米放入冰箱急凍。"
2011年3月11日,賴先生帶著剩下的米來到羅湖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掏900多元進行檢測。
據悉,疾控中心歸口深圳衛(wèi)生部門管理,是國家認可的檢測食品質量問題的權威機構。
"可笑的是我剛剛拿出米樣,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就跟我說,他們經常碰到這種情況,看起來很可怕的樣品,檢測出來卻符合國家食品衛(wèi)生標準,他還勸我不要檢測了,別浪費錢。"
結果卻真的如這位工作人員所說,包括黃曲霉素在內的各項指標全部合格。
"我當時又氣又傻眼,直接跟他們說,我就在附近買個電飯煲現場把這些東西煲了送給你們吃好不好?!"可是氣歸氣,檢測報告白紙黑字,無法改變。
在質監(jiān)部門朋友的提醒下,賴先生于5月6日再次拿米樣前往羅湖區(qū)疾控中心,自掏數百元專門檢測"黃曲霉素"這一指標,可是讓他覺得無法理解的是,結果仍然符合國家食品衛(wèi)生標準。"我就不明白,眼看著黃黃的結塊的米,聞起來還有臭味,怎么就能檢測合格呢?"
超市:米發(fā)黃或因浸水 并非發(fā)霉發(fā)臭
記者就此事聯系JUSCO東湖店所屬的永旺華南商業(yè)有限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確認,賴先生所述事件發(fā)生在2010年11月20日,顧客投訴禾珠五常大米(條碼6924618301028),當時顧客投訴內容為:大米里面有較多的黃色米粒。經確認,顧客所帶來的大米(商品規(guī)格原為10公斤,當時大概還剩5公斤左右)里面確實有黃色米粒,但并非網上所流傳的已經發(fā)霉、發(fā)臭、發(fā)黑。
"當時經過與顧客長時間的溝通,他還是不肯說明要求,之后顧客帶走了拿來投訴的大米,并表示自己找人檢測,并給我們留了1公斤左右。"
對于網上所表述"超市說要檢測之后確定米確實不合格才予以退貨。兩個月后檢測報告出來了,但是超市卻拒絕出示檢測報告"一事,該負責人表示并非事實。"我司接到投訴之后馬上與廠家聯系確認,2010年 11月22日廠家回復顧客所購買的是2010年10月19日生產的,我司也曾調查過其他店鋪,并沒有發(fā)現類似問題。經了解,大米變色應該是濕水后造成的發(fā)變。"
該負責人表示,從事件發(fā)生起至今,商家多次嘗試與該顧客進行調解,但未達成和解。"如果有確鑿證據可證明該事件確實為我司的責任,我司將會對此致以歉意并進行合理賠償,讓顧客的權益不受侵害。但經過檢測機構認證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介入調查,我司所銷售的該批次大米是合格的。因此,我司對此事的處理決定為:不給予賠償,希望該顧客能夠走正常法律程序解決此事。"
羅湖疾控:投訴多次均給予回復
記者隨后就此事聯系羅湖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賴先生向疾控中心提供的大米檢驗樣品和他在帖子中貼出的圖片完全不符合,"如果真的像他照片里照的那樣,那根本就不用送檢了,不用儀器檢,感官檢驗就不合格。"
羅湖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賴先生在今年分別兩次送檢了大米,疾控中心對大米進行了檢驗并出具報告,第一次送檢是以賴先生自己的名義,第二次是以賴先生妻子的名義,第二次檢驗時,賴先生對檢驗人員表示"大米是用來喂雞的。"檢驗結果出來之后,賴先生對送檢結果不滿,向羅湖區(qū)衛(wèi)生局、深圳市衛(wèi)生局和深圳市人大信訪辦分別進行了投訴。
工作人員表示,接到投訴后,羅湖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賴先生的投訴一一給予了答復,"口頭和書面回復都有","對檢驗人員和涉及檢驗人員都進行了自檢自查,程序和技術上都合法合規(guī)。"
"證據"二字難寫 維權夢化成泡影
賴先生告訴記者,在2次拿到疾控中心的檢測結果都為"合格"后,他選擇了向羅湖區(qū)衛(wèi)生局進行投訴,而接待他的工作人員表示,羅湖區(qū)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國家認可的檢測食品質量的權威機構,如果該機構檢測為合格即為合格。
工商部門負責人也明確告訴賴先生,如果要對大米的生產廠家追責,必須要有切實"證據",而這一"證據"正是權威機構出示的檢測結果,現在羅湖疾控中心檢測該大米為合格產品,縱使它看上去發(fā)黃了,也不構成工商部門對廠家究責的證據。
無論是超市退貨理賠,還是主管部門究責,都需要"證據".而這所謂的被認可的"證據"恰恰又給了賴先生一個響亮的耳光。
賴先生說,"其實我真的不在乎他們賠不賠我錢,現在很多無良企業(yè)生產的產品已經很可怕了,需要我們政府部門進行監(jiān)管,保護百姓,可是用肉眼都能看出問題,吃壞了我一家人肚子的東西,卻能被檢測為合格,我們老百姓的食品安全還談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