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包裝飲用水標準將進一步整合
本報訊 魏曉虎 最近關于飲用水標準的問題引起了社會廣泛爭論。近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對包裝飲用水的相關標準進行了梳理,向公眾介紹了飲用水標準的現狀。
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介紹,飲用水包括生活飲用水和包裝飲用水。生活飲用水指供居民生活的飲水和生活用水,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包裝飲用水則指采用瓶、桶包裝的飲用水,目前按食品管理。GB10789《飲料通則》對包裝飲用水做了分類,根據水的來源、加工方式等特點,分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泉水、其他天然飲用水、飲用礦物質水、其他包裝飲用水共6類。由于包裝飲用水加工、運輸、儲存與生活飲用水不同,因此包裝飲用水的執(zhí)行標準是不同于《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相關專家表示,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了礦泉水和瓶裝/包裝飲用水標準。前者描述了礦泉水的相關概念和種類,必要的處理方式,提出砷、鎘、鉛、鋇等20余項指標要求,并對水源、包裝、標簽以及檢測方法等進行了規(guī)定;后者描述了包裝水的類別和相關概念,必要的處理措施和操作要求、標簽以及檢測方法等,要求相關指標符合飲用水導則要求,未再具體設定指標。我國當前存在食品質量標準與食品衛(wèi)生(安全)標準并存的局面。我國包裝飲用水標準都是在《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前制定的,涉及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既有食品質量標準,也有食品衛(wèi)生標準。
其中國家標準有四項,基本涵蓋了所有包裝飲用水,這四項分別為:GB8537《飲用天然礦泉水》,規(guī)定了飲用天然礦泉水的質量和衛(wèi)生要求;GB17323《瓶裝飲用純凈水》規(guī)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質量要求;GB17324《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了瓶(桶)裝飲用純凈水的衛(wèi)生要求;GB19298《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了除瓶(桶)裝飲用純凈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的衛(wèi)生要求。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各地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各地對除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類制定了部分地方標準。如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DB33/383-2005)、廣東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凈水》(DB44/116-2000)、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瓶(桶)裝飲用天然泉水》(DBS50006-2011)、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DBS44/001-2011)等。
由此不難看出,在繁雜的食品標準之間存在著交叉矛盾的問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表示,為了解決標準交叉矛盾的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guī)劃》和《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已經全面啟動了標準清理工作。該項工作將對近5000項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wèi)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yè)標準進行清理,計劃于2013年底完成清理任務, 2015年底前完成現行食品標準整合工作。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表示,包裝飲用水標準也在此次標準清理的范圍內,相關標準中的安全指標將會進一步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