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7月7日訊: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教育界最大丑聞、新北市中小學營養(yǎng)午餐弊案,一審共有32名校長、主任分遭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臺灣“高院”今日審結(jié)宣判,其中10位校長因認罪并繳回犯罪所得獲緩刑宣告,除了2名校長改判無罪外,其余30人仍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據(jù)報道,涉貪的校長中,曾獲校長最高榮譽“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的前樹林小學葉振翼、蘆洲小學柯份,一審分遭判處8年10月、7年8月重刑,他們雖然堅持自己清白,但“高院”仍將葉男判刑3年8月、3年7月,柯份判處3年10月。
宣判后,新北市校長協(xié)會、新北市家長協(xié)會等聲援團體隨即在“高院”前舉行記者會,他們表示“高院”已還部份校長清白,但對部份校長仍被判有罪表達遺憾,并呼吁新北市政府應讓判無罪的校長即刻復職,保障其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