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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明明是李子制品 為啥叫“鹽津烏梅”

   2017-10-12 半島晨報8840
核心提示:  日前,市民李先生在西崗區(qū)麥德龍商場購買了三罐鹽津烏梅,回家后發(fā)現(xiàn)配料是李子,拿李子當烏梅賣合理嗎?李先生在民意網提出
   日前,市民李先生在西崗區(qū)麥德龍商場購買了三罐鹽津烏梅,回家后發(fā)現(xiàn)配料是李子,“拿李子當烏梅賣合理嗎?”李先生在民意網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商家表示,“鹽津烏梅”只是商品的名稱,成分里不一定就有烏梅,需要看具體的配料。律師則認為既然“鹽津烏梅”配料沒有烏梅,包裝就不應該出現(xiàn)烏梅字樣,這樣容易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鹽津烏梅咋成了李子制品?
 
  據(jù)李先生介紹,他父親一直喜歡吃麥德龍商場賣的某品牌鹽津烏梅,10月5日晚上又去購買了3罐鹽津烏梅,拿回家后李先生好奇地看了一眼配料,發(fā)現(xiàn)配料寫的是李子不是烏梅,“我父親也感覺很驚訝,于是拿出了以前買的鹽津烏梅,發(fā)現(xiàn)以前買的配料上寫的是烏梅,而這次寫的是李子,除了配料不一樣,連后面條形碼號都是一樣的。”李先生想知道,這種拿李子當烏梅賣合理嗎?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該商場,在貨架上找到了該品牌鹽津烏梅,發(fā)現(xiàn)目前有兩種包裝的“鹽津烏梅”混在一起銷售,其中一種下方用小字標注“李子制品”,配料為李子等,另外一種未標注“李子制品”,配料為烏梅等。除此之外,兩種包裝非常接近,容易混淆。
 
  生產廠家“鹽津烏梅”只是名稱不代表成分
 
  就此事,麥德龍商場一位李姓負責人表示,商場方面正在和產品生產廠家聯(lián)系,溝通后續(xù)處理事宜,要求廠家就名稱與配料不符的投訴予以回復,此后也會把處理結果告知消費者。
 
  記者撥打了該產品服務熱線,客服人員表示,“鹽津烏梅”只是產品的名稱,不一定成分里面就有烏梅,需要看具體的配料和成分,并表示,該產品的名稱和標簽都沒有問題。至于為什么有的產品包裝上配料寫的是“烏梅”,記者又咨詢了該產品生產企業(yè),售后服務人員表示,之前鹽津烏梅是用烏梅做的,由于生產工藝的改變,現(xiàn)在改成了李子,所以在產品上標注了“李子制品”。“‘鹽津烏梅’只是通用名稱,‘李子制品’是它的真實屬性,不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律師:配料中沒“烏梅”不應出現(xiàn)在包裝上
 
  遼寧賢齊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苗世杰表示,從包裝上看,“鹽津烏梅”不是注冊商標,也不是通用名稱,它只能說明食品配料的成分,既然配料里沒有烏梅,包裝就不應該出現(xiàn)“烏梅”字樣,這樣容易誤導消費者。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鹽津烏梅”這一商品名稱與配料不符,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存在欺詐嫌疑。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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