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澳大利亞媒體消息,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與超市巨頭科爾斯(Coles)公司達成協(xié)議:Coles承認收取供應商回扣,并同意支付1000萬澳元罰款。
據(jù)報道,今年初澳消委就Coles誤導供應商以及違規(guī)向供應商施壓,從中提取回扣的行為向法庭提起了兩起訴訟。
澳消委指稱Coles所設(shè)立的“積極零售合作”(ARC)計劃試圖迫使200多家供應商支付回扣,以改進供應鏈,并從中獲取了1600萬澳元的回扣利潤。
12月15日澳消委與Coles的擁有者西農(nóng)集團在墨爾本的聯(lián)邦法庭達成了和解。
澳消委表示,和解中的同意令將包括Coles承認在2011年對許多供應商存在不合情理的行為,違反了澳大利亞消費者法,并接受罰款。雙方正在尋求將和解兩起案件的罰款金額定為1000萬澳元。
周一Coles承認在2010年年底和2011年期間對供應商收取回扣。Coles將按照對受影響供應商所進行的獨立審查的結(jié)果向有資格者進行退款。
負責審理該案件的法官戈登(Michelle Gordon)將會決定是否批準雙方所達成和解協(xié)議,不過這可能需要等到明年。